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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65章 选贤举能(1/4)

    四月初一,又是一次热闹的大朝会。许多大臣猛然发现,原本应该位列前排的司徒王朗,竟然今日没有上朝。曹睿也没必要藏着掖着,直接向臣子们说明自己派王朗去河北、负责为文昭皇后修陵一事去了。王司徒真可谓是雷厉风行。王朗在得了皇帝委任之后,第二天上午就起程北上邺城了,没有多耽搁半日。而其子王肃禁足在家之事,卫臻、刘晔、杨阜不可能说,旁人也是无从得知的。若从大多数旁观者的视角来看,那就是钟太傅和王司徒因恢复‘肉刑’又一次吵起来后,王司徒欲要扩大事态、将争议公布了出来。王司徒是上午将信公开的,皇帝下午就去了司徒府上,第二天王司徒就滚去邺城了。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钟太傅又赢了一次,但这种进展速度,一时间却让人摸不到头脑。在朝会上议论修律一事之时,有臣子当廷站了出来,建议皇帝恢复肉刑,随即许多大臣出言应和、也有大臣们出言反对。曹睿也只是简单表示,肉刑是具体刑罚、议论肉刑并非紧要之事。应该先大略定下修律的方向,等修到细节之后再议肉刑。皇帝都如此说了,而且说得也符合逻辑道理。先总纲再细节,本就是做事情的正经方法嘛!也只能搁置起来了。钟繇钟太傅依旧是腿脚不好、未能上朝。曹睿在与大将军、太尉华歆、司空司马懿、尚书右仆射卫臻等大臣议论之后,大致定下了此番修律的几个原则。其一,删繁就简。将汉律的繁琐重复之处逐渐精简,删去不必要的各类注解及判例。其二,逻辑清晰。新修订的律法应该是先总则、再章节、再条文的结构,方便各州郡学习和查找。其三,审慎为先。这一点是曹睿特意要加上去的,曹睿认为律法是手段而非目的,因此律法中要存在惩前毖后、治病救人的宗旨,在律法判罪之前要反复核实确认。曹睿提出审慎之后,无论是华歆、司马懿还是曹真,没谁会有理由拒绝的。小心断案嘛!这也是必不可少的。曹睿听到大臣们的纷纷称赞后,心中不由得摇了摇头。这种吹捧实在没有营养,但若是我提到修律之人呢?“诸卿,”曹睿缓缓说道:“既然修律的原则已定,那么千头万绪还是要有一人直领的。”“应该用何人来主导此次修律之事啊?”皇帝的话一出,原本沉默的朝堂上随即开始小声议论起来。做官也是有讲究的,做苦活、做累活不如做巧活,而此番修律就是典型的巧活。陛下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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